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中国遏制与防治艾滋病“十三五”行动计划》(简称行动计划)。行动计划指出,目前全国整体疫情控制在低流行水平,但男性同性性行为人群感染率和青年学生感染人数持续增高,本次计划中更是将老年人首次列入艾滋病防控重点人群。
整体疫情控制在低流行水平
行动计划指出,经注射吸毒传播、输血传播和母婴传播得到有效控制,重点地区疫情快速上升势头得到基本遏制,全国整体疫情控制在低流行水平。数据显示,艾滋病毒感染者和病人发现率提高68.1%,病死率降低57%。但随着防治工作中新问题不断出现,艾滋病流行形式依然严峻。
行动计划指出,卖淫嫖娼等违法犯罪活动、合成毒品滥用及不安全性行为在一定范围存在等诸多因素加大艾滋病传播风险,社交新媒体的普遍使用增强易感染艾滋病行为隐蔽性,人口频繁流动增加了预防干预难度。中国疾控中心主任王宇说,我国新报告病例中九成以上经性途径传播。行动计划也提到,性传播已成为最主要的传播途径,其中男性同性性行为人群感染率持续升高。
据介绍,我国艾滋病疫情在青年学生和老年人等重点人群中上升较快。去年1月至9月,新发现15至24岁青年学生感染者和60岁以上老年男性感染者分别为2321例和1.3万例,分别是2010年同期的4.1倍和3.6倍。专家分析,60岁以上老年男性感染艾滋病主要由不安全性行为所致。在老年人退休后,会突然之间失去社会存在感,很难适应退休生活,难免引起内心孤独寂寞。
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和生理需求应受到关注,有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和法制宣传亟待加强。行动计划中,老年人首次与流动人口、青年学生、出国劳务人员、监管场所被监管人员等一起,被列入艾滋病防控重点人群。
工作目标
最大限度发现感染者和病人,有效控制性传播,持续减少注射吸毒传播、输血传播和母婴传播,进一步降低病死率,逐步提高感染者和病人生存质量,不断减少社会歧视,将我国艾滋病疫情继续控制在低流行水平。
① 居民艾滋病防治知识知晓率达85%以上。流动人口、青年学生、监管场所被监管人员等重点人群以及易感染艾滋病危险行为人群防治知识知晓率均达90%以上。
② 男性同性性行为人群艾滋病相关危险行为减少10%以上,其他性传播危险行为人群感染率控制在0.5%以下。参加戒毒药物维持治疗人员年新发感染率控制在0.3%以下。
③ 夫妻一方感染艾滋病家庭的配偶传播率下降到1%以下。艾滋病母婴传播率下降到4%以下。
④ 经诊断发现并知晓自身感染状况的感染者和病人比例达90%以上。符合治疗条件的感染者和病人接受抗病毒治疗比例达90%以上,接受抗病毒治疗的感染者和病人治疗成功率达90%以上,累计接受中医药治疗的人数比2015年增加一倍。
要点
加强健康教育和行政干预
加强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根据不同人群特点,开发适宜的宣传材料,提高信息针对性和可接受性。充分发挥社会公众人物影响和互联网、微博、微信等新媒体作用,开展艾滋病疫情信息交流与警示、感染风险评估、在线咨询等活动,增强宣传效果。
宣传、网信、新闻出版广电、卫生计生等部门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指导将艾滋病防治宣传列入日常工作计划,每月至少开展1次艾滋病防治公益宣传。
建立健全学校艾滋病疫情通报制度和定期会商机制,开展高校预防艾滋病教育试点工作并逐步推广。要依法严厉打击卖淫嫖娼、聚众淫乱、吸毒贩毒等违法犯罪活动,加强合成毒品和滥用物质危害的宣传教育。民政、文化、卫生计生等部门要进一步丰富老年人业余文化生活。
检测服务范围将扩大至县级
此次行动计划提出检测机构要主动为有感染艾滋病风险人员提供检测咨询服务,并将艾滋病检测服务范围延伸至县级。
行动计划规定,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妇幼保健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具备实验室艾滋病检测能力,疫情严重地区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乡镇卫生院应当具备快速检测能力。各地级市和疫情严重的县(市、区)应当具备确证检测能力。有条件的监管场所和检验检疫机构应当设立艾滋病检测实验室或快速检测点。卫生计生、质检、公安、司法行政、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将构建布局合理、方便快捷的艾滋病自愿咨询检测网络。
要切实提高首次随访工作质量,强化对感染者和病人的心理支持、行为干预及检测、医学咨询和转介等工作。卫生计生部门要根据艾滋病疫情和危险因素情况,及时调整、优化监测点设置,加强数据收集,提高监测数据质量。
减少输血传播和母婴传播
卫生计生、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要完善血站服务体系,合理规划设置血站核酸检测实验室,供应临床的血液全部按规定经过艾滋病病毒、乙肝病毒、丙肝病毒核酸检测。做好核酸检测实验室质量控制,加强信息化建设,有效降低血液残余风险度。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结合婚前保健、孕前保健、孕产期保健、儿童和青少年保健、性病防治等常规医疗保健服务开展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的健康教育和咨询指导,引导新婚人群、孕产妇尽早接受相关检测,对感染艾滋病、梅毒和乙肝的孕产妇及所生儿童提供治疗、预防性用药、监测、随访、转介等系列干预服务。
疫情严重地区推广一站式服务
疫情严重地区要推广从诊断到治疗“一站式”服务。传染病防治机构、公共卫生机构、承担感染者和病人综合医疗服务的定点医疗机构等要建立健全与抗病毒治疗定点医疗机构的转诊制度。
疫情严重地区和有较好工作基础地区要开展中西医综合治疗试点,逐步扩大试点规模。疫情严重地区要适当增加定点医疗机构数量,优化布局,保障感染者和病人就医需要。医疗卫生机构要强化首诊(问)负责制,对诊疗服务中发现的感染者和病人,做好接诊、转诊和相关处置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或者拒绝诊治。
为艾滋病患者提供便利
加强相关社会福利、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等政策衔接,确保感染者和病人基本医疗、基本养老、基本生活保障等权益。教育、卫生计生等部门要密切配合,保障受艾滋病影响儿童接受教育的合法权益。
建立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自然增长机制,为艾滋病致孤儿童和感染儿童及时、足额发放基本生活费,并加强规范管理和信息化建设,鼓励有条件地区为受艾滋病影响儿童提供必要保障。
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的作用
卫生计生、财政、民政等部门要鼓励、支持社会组织在易感染艾滋病危险行为人群干预、感染者和病人随访服务、关怀救助等领域开展工作。社会组织应当在医疗卫生机构指导下,在易感染艾滋病危险行为人群中开展健康教育、安全套推广、艾滋病咨询和动员检测、艾滋病性病诊疗和戒毒药物维持治疗转介等服务。
通过择优竞争方式,支持具备条件、信誉良好的社会组织开展工作,发挥社会组织孵化基地的作用。加强基金项目管理,建立监督评价机制,确保资金安全,提高项目成效。
加强国际合作和科研能力
结合“艾滋病和病毒性肝炎等重大传染病防治”、“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和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等实施,组织科研攻关,重点开展艾滋病疫苗、新型诊断试剂及耐药检测技术、预防母婴传播技术及易感染艾滋病危险行为人群感染预防控制策略、创新药物及二线药物仿制、临床及中西医综合治疗方案优化等研究,力争在防控关键环节取得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