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社会组织参与艾滋病防治基金管理委员会审议并通过的《2023-2024年社会组织参与艾滋病防治基金项目(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专项)申请指南》(以下简称《申请指南》,详见附件),自2022年7月26日起正式向社会公布。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 请认真阅读《申请指南》及相关附件,准确理解与项目申请有关的详细要求,包括项目执行时间、活动支持范围、申请机构要求、项目申报程序及项目活动内容和考评等。根据申请书要求,填写项目目标、指标、活动等内容,并准备相关资料。
二、 拟申请项目的机构应在申请前主动与本地及省级妇幼保健机构沟通,根据当地母婴艾滋病防治规划设定项目目标(指标)、设计项目活动等内容,合理安排项目书填写、提交时间,确保项目申请书在截止日期前提交到基金办。
三、 项目申请书须经属地妇幼保健中心逐级审核通过后,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后,一式三份邮寄到防艾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潘家园华威里25号5005房间),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23日24:00(以寄出邮戳时间为准)。
申请期间,如遇到与项目申请有关的问题,可咨询本省妇幼保健中心项目负责人员,或通过邮件(cafngo@cpma.org.cn)咨询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附件1:2023-2024年社会组织参与艾滋病防治基金项目(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专项)申请指南.pdf
附件2:2023-2024年社会组织参与艾滋病防治基金项目(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专项)申请书(模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