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了解我区HIV筛查实验室工作状况,保证数据上报质量,区疾控中心于2018年7月6日至8月31日,对辖区19家HIV筛查实验室进行了工作督导,对填报时间在2017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期间的HIV检测份数表的数据一致性、及时性进行核查。
督导发现,大部分HIV筛查实验室能够按时上报HIV检测份数表,报表数据与实验室原始数据基本一致。个别实验室存在未建立初筛阳性登记本、初筛阳性数未统计到当月报表中、确证结果为不确定的统计到确证阳性数中、确证报告未留存复印件、既往阳性病例未填写“HIV阳性确诊病例未报告说明”等,其中较为集中的问题是当月未能及时上报的确证病例信息,也未在下月报表中上报,出现报表数据和实际工作数据不符现象。针对各实验室存在的问题,区疾控中心工作人员已逐一进行现场反馈并提出了改进意见,对漏报数据进行了补报。
此次督导加强了区疾控中心与各HIV初筛实验室的联系,进一步规范了HIV数据的上报工作,保证了HIV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下一步,区疾控中心将针对各单位存在的问题进行二次督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