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宿迁市卫生计生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艾滋病抗病毒治疗工作的通知》〔宿卫疾控(2016)22号〕文件精神要求,我市第一人民医院将承担市辖区的艾滋病抗病毒治疗工作,为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市疾控中心及市辖区疾控中心积极准备,全方位做好艾滋病抗病毒治疗转交准备工作。
一是协调指导。积极与市第一人民医院沟通协调,指导市第一人民医院做好接收市区艾滋病抗病毒治疗准备工作,加强人员、设备、房屋等配备,确保艾滋病抗病毒治疗工作需要。
二是交流学习。为确保艾滋病抗病毒治疗工作顺利交接,拓展工作思路,市疾控中心及市辖区疾控中心组织相关人员前往徐州市艾滋病定点医院交流学习,重点了解徐州市艾滋病抗病毒治疗交接工作先进经验,交接后艾滋病抗病毒治疗工作分工及经费使用情况,为我市艾滋病抗病毒治疗工作顺利交接奠定基础。
三是定岗培训。市第一人民医院指定专人负责在治艾滋病病例随访管理工作,市疾控中心协调宿豫区疾控中心专业人员负责对第一人民医院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提前熟悉业务流程,提升病例随访管理业务水平。
四是明确分工。市县(区)两级疾控部门与市第一人民医院及县艾滋病定点医院共同协商,制定疾控部门与定点医院、市级定点医院与县级定点医院之间的职责分工,理顺交接后疾控部门和定点医院工作流程,切实提高艾滋病抗病毒治疗工作效率。
五是制定交接时间表。初步决定市第一人民医院于第四季度前逐步接收市区艾滋病抗病毒治疗工作,市辖区疾控中心第四季度协助市第一人民医院做好艾滋病抗病毒治疗工作,2018年起市第一人民医院全面接收市区艾滋病抗病毒治疗工作及全市艾滋病病例免费检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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