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性病防治管理办法》、《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性病控制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国梅毒病例报告工作的通知》文件规定,结合《2016年北京市性病、艾滋病防治工作要点》要求,为规范辖区医疗机构性病疫情报告工作,提高性病防治整体工作质量,丰台区疾控中心性病艾滋防治所联合中心临床检验科于2016年7月19日-22日在全区具备性病诊疗资质和(或)开展梅毒血清学检测的18家医疗机构开展了性病防治工作联合督导。
此次督导内容包括梅毒报告病例准确性核查、性病病例漏报调查、性病门诊规范化服务情况调查和梅毒筛查实验室工作检查。经核查,大部分医院的梅毒报告病例准确性较往年有明显改善,但个别医疗机构工作规范和流程仍存在一些问题。如:新旧人员工作交接不彻底、新上岗人员人对工作要求掌握不到位等。我中心将对督导结果进行总结反馈,将督导中发现的好的经验与其他医疗机构进行分享,并对个别医院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
医疗机构提供性病艾滋病防治服务是性病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重要环节。把好医疗机构这一关,是我区各项防治工作顺利高效开展的重要保证。本次督导为进一步规范我区性病诊疗环境、提高性病艾滋病防治工作质量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