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了解2014年辖区各级医疗机构公共卫生工作的开展情况,发现和解决医疗机构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不断提高丰台区公共卫生工作水平,2014年12月22日至2015年1月8日,我中心组织对辖区87家一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进行公共卫生工作年末督导,性病艾滋病防治工作是此次督导的重要组成部分。
此次督导主要针对辖区内开展性病诊疗和(或)具备性病艾滋病网报资质的16家医疗机构进行,内容包括艾滋病病例报告质量、艾滋病哨点监测工作进展、梅毒报告病例准确性、五种法定报告性病病例漏报情况和规范化性病门诊落实情况等内容,时间范围为2014年7月1日至2014年11月30日。督导发现,本年度各医疗机构的性病艾滋病防治工作开展情况有所改善,如PITC和梅毒主动筛查工作质量有了明显提高。但个别医院依然存在一些问题,如无性病诊疗资质而进行病例报告、梅毒分期分类无临床依据可循等,需加强对新上岗职工的性病艾滋病诊断及报告相关培训。我中心将对督导结果进行总结反馈,将发现的优秀经验与其他医疗机构共享,并对个别医院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
医疗机构提供性病艾滋病防治服务是性病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重要环节。与医疗机构建立顺畅的监督协调机制是防治工作高效开展的重要保证。本次督导为进一步规范我区性病艾滋病诊疗环境、提高性病艾滋病防治工作质量发挥了极大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