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昌平区艾滋病筛查实验室工作,根据北京市艾滋病实验室管理工作的要求,2011年6月27-29日,区疾控中心性病艾滋病防治所与微生物检验科联合对辖区内10个艾滋病筛查实验室进行督导检查。
本次督导主要包括实验室质量管理文件建立、实验室设置、实验室检测质量管理和相关记录等方面内容,督导人员针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给予现场指出并提出整改意见,同时要求各艾滋病筛查实验室必须每月及时准确上报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份数报表,保留纸质的原始记录。
本次督导检查对提高昌平区艾滋病筛查实验室工作质量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