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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4月6日,浙江省统计局近日公布的2007年浙江省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公报显示,浙江省已经形成省、市、县三级艾滋病检测实验室网络。
近年来,浙江省致力于建立健全公共卫生体系,加强重大传染病的防控工作。截至目前,全省已经建立了1个确证中心实验室,12家确证实验室,6家筛查中心实验室,402家HIV筛查实验室,形成了三级艾滋病检测实验室网络。
此外,浙江全省共有18个美沙酮维持治疗门诊,启动运转率达100%,累计治疗80.1万人次,借以减轻吸毒者对海洛因等的依赖,控制艾滋病在吸毒人群中的传播;全省共有11个市、72个县(市、区)开展了免费抗病毒治疗工作。
据了解,浙江省人大常委会此前已经立法规定,艾滋病防治工作实行政府“一把手”负责制。县级以上政府应当加强对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领导,并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对于未将艾滋病防治工作纳入政府目标责任制,或者未实施目标责任制的,由上级政府责令限期改正,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据浙江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介绍,浙江省于1985年发现首例艾滋病感染病例,到目前实际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估计逾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