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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部门:
《2007年南宁市预防艾滋病宣传活动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〇七年九月一日
2007年南宁市预防艾滋病宣传活动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组织动员各级党委、政府、有关部门、社会各界和群众高度重视、共同参与艾滋病防治工作,普及艾滋病防治知识,提高全社会对艾滋病防治工作的认识,扎实推进我市预防艾滋病工作,制定2007年预防艾滋病宣传活动工作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一)成立宣传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总指挥:陈向群 市长
组 长:周异决 市委常委、副市长
副组长:邓卫民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汤晓斌 市卫生局局长
张跃明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杨晓钊 市卫生局副局长
成 员:市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领导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设在市卫生局,主任由杨晓钊同志兼任,市艾滋病防治委员会办公室人员为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具体负责协调系列宣传活动的日常事务工作,检查指导承办单位各项宣传活动落实情况。
(二)活动组织方式。整个活动为政府主导,各部门各负其责,突出发挥社会力量参与防治艾滋病公益宣传活动。各项宣传活动由市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主办,赞助企业、市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有关成员单位、相关高校为协办单位,广西日报社广告中心、《健报》及晶晶广告有限责任公司为具体承办单位。
二、活动安排
本次预防艾滋病系列宣传活动,突出"遏制艾滋,关注青少年,'红丝带'在行动"这一主题。时间从2007年9月至12月。主要活动内容有:
(一)选拔、聘任南宁市预防艾滋病宣传员
选拔已成名的本土的歌坛、体坛明星和公众人物作为南宁市预防艾滋病宣传员,拟请全国防艾形象大使或区市有关领导在相关的宣传活动上颁发聘任书。选出的"预防艾滋病宣传员"将作为南宁宣传预防艾滋病行动的代言人,以其形象制作广告宣传招贴画,参与我市艾滋病防治宣传的各项工作。
(二)成立"青春红丝带"大学生志愿者服务队、文艺宣传队,并开展系列宣传活动
在广西大学举行成立青春红丝带大学生志愿者服务队、文艺宣传队活动大会,开展校园艾滋病预防宣传工作,并向广西民族大学、广西医科大学、广西师范学院、广西艺术学院等大中专院校推广。
(三)开展社区卫生和农民工防治艾滋病宣传
充分利用中宣部在我市建立的社区宣传栏,张贴宣传海报,大力开展卫生健康及防艾知识宣传,成为固定的卫生健康(预防艾滋)宣传阵地。
以玛丽斯特普项目工作为依托,加大对农民工聚集的社区、建筑工地开展形式多样的艾滋病宣传活动,增强农民工防治艾滋病的意识。
(四)举办艾滋病防治宣传公益广告设计大奖赛
为进一步扩大我市艾滋病预防宣传效果,让更多的年轻人以他们喜闻乐见的方式接受防艾理念,并为今后一段时间内的防艾宣传积累素材和优秀作品,树立南宁市在广西及至全国的创新防艾宣传的范式,将举办2007年度艾滋病防治宣传公益广告设计大奖赛。公益广告设计大奖赛于9月起开始筹备并成立大赛执委会, 10月25日启动,10月30日前正式对外发布征稿启事,12月7日晚在防艾文艺晚会对获奖作品颁奖。
(五)开展中小学校"预防艾滋,珍惜生命"的命题作文比赛
儿童青少年是国家和民族的未来。儿童青少年预防艾滋病活动是艾滋病整体防治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此通过在我市中小学校"预防艾滋,珍惜生命"的命题作文比赛,全面深入推进学校预防艾滋病教育,提高儿童青少年自我保健意识和预防能力,普及防治知识。作文比赛从2007年9月启动,在媒体、学校和网站上发布征文比赛通告并征稿;10月底截止,邀请相关权威人士进行评比;11月将获奖优秀作文在媒体上发布。
(六)"遏制艾滋 关注儿童青少年 红丝带在行动"宣传活动周启动仪式
2007年12月1日在民族广场举行宣传启动仪式。主要内容有:
1.万人签名活动。邀请政府及有关部门领导、社会名人,组织各行业、大学生、普通市民等参与签名活动。
2.集体婚礼。市民政局组织各城区婚姻登记处向近期登记结婚新人征集20对志愿者参加集体婚礼,请自治区或市政府领导作主婚人。
3.自行车健儿绕城宣传。组织自行车协会、大学生志愿者参加自行车宣传游,宣传路线由市公安局研究确定。
4.现场咨询和免费义诊、体检活动。在启动仪式场地的外围,组织南宁市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有关专家和各医院的医务人员,展示系列预防艾滋病的宣传板报,为现场群众提供咨询服务和免费义诊、体检活动。
(七)宣传活动周系列文艺演出活动
1.2007年12月2日至6日,高校志愿者服务队、文艺宣传队到相关高校、企业、社区开展3场系列文艺宣传活动,通过开展文艺演出、互动游戏、知识问答和张贴宣传画、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宣传防艾知识。
2.2007年12月7日,举办宣传活动周文艺颁奖晚会,对南宁市公益广告设计大奖赛、中小学征文获奖者进行颁奖。晚会通过南宁电视台录播宣传,扩大艾滋病防治宣传覆盖面。
三、相关要求
(一)政府有关部门特别是卫生、公安、教育、民政、市政、工商、国资委、经委、团市委、广电、建委、流动人口办等部门要高度重视防治艾滋病宣传教育工作,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参与2007年预防艾滋病系列宣传活动,确保各项活动顺利开展。
(二)本次活动突出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群众参与预防艾滋病公益宣传,政府各部门要积极配合,为预防艾滋病系列宣传活动提供必要支持。
(三)新闻媒体要积极开展宣传报道,为活动周营造良好宣传氛围,扩大活动影响力。
(四)活动周期间的各项活动的具体实施方案由市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与相关单位协商后下发,由承办单位具体组织实施,市政府相关部门给予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