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中国红丝带网
各市(杨凌示范区)团委、预防办、未保办: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06年世界艾滋病日宣传工作的通知》精神,深入实施《艾滋病防治条例》、《中国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06-2010年)》,共青团陕西省委、省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省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公室办决定在“12?1”世界艾滋病日来临之际,开展 “青春红丝带”预防艾滋病系列宣传教育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以“青春红丝带”为载体,开展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活动,提高青少年对艾滋病的关注,倡导健康生活理念,培养文明生活方式,掌握预防艾滋病的基本知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及增强预防艾滋病的技能,从而有效预防和遏制艾滋病在青少年中蔓延,为青少年营造一个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活动主题
遏制艾滋、履行承诺
三、活动时间
2006年11月至12月
四、活动内容
(一)开展“青春红丝带”宣传教育活动。动员和组织团员青年深入社区、街道、营业性娱乐场所、车站、广场等人群流量大和进城务工青年相对集中的地方,运用宣传橱窗、张贴宣传画报、播放视频和声频资料、发放宣传材料、开展知识竞赛、群众性健身运动、举办图片展等形式,在青少年中广泛开展“青春红丝带”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活动,普及预防艾滋病知识、青春期和性健康知识、无偿献血知识,帮助青少年了解艾滋病的危害、传播的途径和预防措施,提高预防意识和防护能力,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
(二)开展“青春红丝带”培训活动。依托青年志愿者、青少年宫、“千校百万”进城务工青年培训学校、社区青少年法律学校等阵地,邀请有关专家,运用网上交流、专题讲座、观看录像、同伴教育等多种形式,对青年志愿者、预防艾滋病工作者、进城务工青年以及社区青年居民进行“青少年生殖与健康”、“艾滋病小常识”“预防艾滋病的基本知识”等培训,培养他们健康的生活方式,帮助他们系统掌握预防艾滋病知识,增强爱心,消除岐视,掌握照顾、看护艾滋病患者和病毒携带者的基本技能,进一步提高工作水平。
(三)开展“青春红丝带”关怀活动。组织卫生系统青年志愿者为频繁献血青年、有吸毒史青年和吸毒青少年进行义务体检,提供有关艾滋病防治辅导教材、用品;针对进城务工青年群体,开展预防艾滋病知识咨询活动;动员组织青年志愿者以“一助一”和“多助一”的形式为艾滋病患者及其亲属提供医疗护理和咨询关怀相结合的综合服务;利用社会资源,建立“青年志愿者爱心之家”,为艾滋病患者和病毒携带者提供情感交流的场所;组织“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创建单位,对已下岗、失学的青少年艾滋病患者和感染者及其家庭提供维权服务。
五、有关要求
一是要高度重视,扩大宣传。各级团组织要把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活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迅速行动,积极部署。要结合本地实际,开展富有特色的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活动,在12月1日“世界艾滋病日”前后掀起高潮。
二是要争取支持,共享资源。积极与当地卫生、计划生育、体育等部门配合,将青少年预防艾滋病健康教育的各项内容落到实处,争取支持,扩大活动影响和成效。
三是要抓住重点,服务青年。各地要分别确定三到五个社区,围绕青春期青少年、进城务工青年等重点群体,以宣传教育、关怀服务和培训为主要内容,并通过影视、广播、报刊等媒体,扩大对青少年的影响力和覆盖面。
四是要创新形式,注重实效。按照“预防为主,贴近青年,注重实效”的原则,从各地的实际出发,结合家庭、学校和社区的不同特点,组织开展具有共青团特色和地方特色的活动。
请各市(区)于12月25日前将活动开展情况(附活动照片)报团省委社区和权益部。
联系人:孙晟荣
联系电话:029—88412079 029---88412047
传 真:029—8841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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